发布时间:2018年12月26日 11:35
编辑:汪古月 核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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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工作安排,经学校同意,依据人事处人劳(2018)72号函中各单位统计上报数据,我校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预发部分2018年年终奖励性业绩津贴及2019年1月基效2、交补、餐补。业绩津贴剩余部分将在2019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发放。
业绩津贴预发部分暂不扣税,待2019年发放业绩津贴剩余部分时合并计税。
2018年新进人员业绩津贴暂不进行预发,将在2019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发放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18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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