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,2020年个税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。请及时告知本部门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老师及时办理,完成税款退补手续,切勿延误,逾期未申报者将可能被记入个人征信黑名单并予以滞纳金处罚。
一、汇算清缴对象
(一)涉及退税或者补税,均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;
(二)以下情况免于汇算清缴:年度汇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年度汇缴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。
二、正确选择申报方式
(一)简易申报: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,且已预缴税款,需要申请退税的,请选择“简易申报”方式。
(二)标准申报: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的,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退(补税)的,请选择“标准申报”方式。
三、补录信息
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,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,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:
(一)纳税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;
(二)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,以及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;
(三)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。
四、特别提醒
(一)系统查询页面中的“批量申诉”和“申诉”务必谨慎点击,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修改处理上的困扰,无法顺利退(补)税。
(二)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,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(三)下列情况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或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
1.将劳务报酬、稿酬收入等未纳入汇算清缴;
2.填报虚假专项附加扣除;
3.应补缴的税款未及时缴纳(6月30日前应补缴,否则将收取滞纳金)
五、操作注意事项
(一)办理汇算时,如果需要填报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,请点击“新增”,选择“查询导入”进行数据的补充完善。
(二)汇算清缴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。
六、遇到问题处理
(一)在APP中直接提交问题,会有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答复。
(二)拨打12366进行相关业务咨询。
(三)本人携带手机、身份证到庐阳区税务局现场协助办理。
(四)联系校财务处,电话63828640。
附件: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
财务处
2021年3月3日